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群力新区金融商务文化产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哈政规〔2018〕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群力新区金融商务文化产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发〔2009〕6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1〕13号)等2个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