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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2018- 0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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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四有”教师队伍,为助推南岗区“1356”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区目标凝聚力量,中共南岗区委宣传部、南岗区教育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南岗区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

(二)评选数量:教师年度人物10名,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

二、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教学,业务精湛、锐意创新,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充满活力和亲和力,教学质量优、学生评价高,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9%以上。

(四)具备积极参加创新课程改革,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将分为启动阶段、推荐阶段、初评阶段、网络投票、终评阶段、表彰阶段等六个阶段进行。

其中,网络投票阶段将在“南岗e家”微信公众号设立投票平台,宣传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进行网上投票。活动最终将评选出第二届南岗区教师年度人物10名和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

(来源: 南岗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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